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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讓妹看著貴,我去新高橋拿集點卡換的kitty小毯子。去愛倫買麵包(重乳酪麵包、燻雞沙拉)。金玉堂買0.38的筆芯。然後拿對中的200元發票到7-11去換飲料,不知道買什麼飲料還能抽獎兩次,然後按鈕一次8.5折一次不知道是什麼(看不懂),結帳後金額不夠又去拿了一瓶麥茶兩小罐麥香奶茶,一共是206元只貼6元。
然後去鮮多找肥皂,還是沒有常買的五塊裝包裝的100元,只好買四塊的,買了蘋果綠的曬衣夾65元和衣架35元,結完帳253元後在車子旁邊越想越不對,應該沒有這麼貴,看了一下手中的東西,肯定算錯了,進去跟店家小姐說,小姐要發票看看說,拍謝,多打了一次100元的,然後還我50元。然後到雜貨店去買雞蛋後回家。
回到家後跟老公和妹說,妹說那還妳多少?50元,妹說50元那還好,後來我想想,還有3元沒還我,一共才200元,應該還我53元才對,然後我又想,算了3塊錢不想再跑一趟了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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